白日提灯
作者:黎青燃
主角:贺思慕,段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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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38.6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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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贺思慕在战场上捡人吃,没成想被人捡回去了。
捡她回去的那位少年将军似乎把她当成了战争遗孤弱质女流,照拂有加。
贺思慕于是尽职尽责地扮演着弱女子
——哎呀血!我最怕血了,我见血就晕
——水盆好重我力气好小,根本端不动
——你们整天打打杀杀,好可怕哦
暗恋小将军的女武将气道:“段哥哥才不喜欢你这样娇滴滴的姑娘!”
贺思慕一偏头:“是么?”
某日少年将军在战场上马失前蹄,被人阴了。
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见血就晕的贺思慕松松筋骨,燃起一盏鬼灯:“让我来看看谁敢欺负我们家段将军,段小狐狸?”
段胥想过,他不该去招惹鬼王。
他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才知道她的真名叫贺思慕。
但是或许他用一生的时间,都不能让她在她四百年漫长的生命中,记住他的名字。
“我叫段胥,封狼居胥的胥。”
——————
日常装柔弱超强鬼王女主*狡诈专兵少年将军男主
#虐男#救赎#姐弟恋
#暖暖de书评#
旧文新看,本来我不喜欢打打杀杀的将军文,但这本我真香了
?人设日常装柔弱超强鬼王女主×狡诈专兵少年将军男主
?不正经的剧透这本女主超级帅!!!和简介完全不符呜呜呜呜呜我永远爱外冷内热又有点小脆弱的帅姐姐w
《师母她善良又疼人》的系列文,时间线拉到《师母》后四百年左右,雎安他们早就去世了呜呜呜呜,无人生还系列,女主是雎安师妹和鬼王的女儿。
鬼是吃人的嘛,但是没那么血腥,他们只是吃魂火。当时边境在打仗,女主就在战场上打野食,结果刚好撞见了入城驻扎的男主,两人就此认识。
女主吃人会做交易,有人拿魂火换女主救他儿子,所以女主装成普通人带着小男孩住在男主府里,打算找个人把孩子托付给他再离开。
但因为她发现男主手上拿着的居然是她姨父也就是雎安的破妄剑,而且鬼不通五感,而男主居然是她等了几百年才等到的唯一一个可以和她换五感的人,因此她开始接近男主希望能和他达成契约。
男主也挺美强惨的,他家世很好,但幼年被拐卖到胡契,然后被胡契的杀手组织看上,自此开始了惨绝人寰的杀手生涯。
男主小时候其实是个挺活泼爱笑的孩子,虽然在胡契被训练的那几年他也在一众孩子里表现得活泼开朗,但其实已经掺假了,主要是想讨师父喜欢。
后来他终于逃出来,回到了自己家,然后带兵打仗,想把在胡契的过往全部抹掉,重新变成一个正常人,但怎么说,后遗症还是在的,比如杀人杀多了他会变得特别兴奋,表现在外面就是……emmmm,笑得更开心,更明媚??
女主活了四百多年了,一眼就看得出来男主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纯粹。而男主也不是省油的灯,他也看得出来女主并不简单,觉得她很有意思,两人开始互相试探。
这个试探期也没有多久,一方面女主没有刻意隐瞒,她还打算和男主做生意呢,而男主嘛,对人家感兴趣就是坠入爱河的开端啊!
反正女主真的是个超级棒的女孩子呜呜呜呜呜我好喜欢她!她看上去挺冷淡但真的好温柔的,而且能察觉到男主心理状态的变化,然后及时对症下药。但在其他方面她又好可爱,第一次和男主换五感的时候她就像个小孩子一样新奇又陌生地接触这个世界,男主心都要化了,我的心也化了()
但是他跟女主表明心意却被女主拒绝了hhh,女主其实挺心疼他的,觉得他既然已经从地狱里爬出来了就应该按部就班地过普通而幸福的生活,而不是吊死在她这棵歪脖子树上,毕竟她四百年有22个爱人,但她最终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忘记他们。
但男主不撞南墙不回头,他这辈子再也无法爱上其他人了,哪怕女主不要这个位置他也不会娶妻,穿上婚服的那天还特意和女主交换视觉就是为了让女主看见他,看见这个五彩斑斓的世界,我焯,这么明媚真挚的少年郎谁不爱,女主决定上了?
?-?)??
?总结男主处,HE,文笔保证,强推一个
后期有点虐,但最后女主和男主一样变成凡人啦!他们会一起老去,这不比女主山头那22座坟好呜呜呜呜呜
但是!这本让我最伤的是《师母》啊啊啊啊啊,雎安禾伽英年早逝呜呜呜呜呜呜,那个漂亮又骚气后来牺牲自己变成鬼王的男配居然是被下属杀掉的呜呜呜呜,那个时候他的小女儿还没有长大,他原本打算陪女儿一起活下去的,最后却魂飞魄散,留女主一个人孤独地活了四百年,我的眼泪不值钱??
片段一
明珠的光暗下去,风消失不见,世界万籁俱寂一如往常。贺思慕慢慢睁开了眼睛,对上了段胥凝视她的目光,他的眼眸深深犹如星空。他们二人之间有片刻的寂静,贺思慕突然一伸手把段胥推倒在床上,明珠滚落于床褥之中,半遮半掩。段胥睁着眼睛望着她,还没说话便见她的手抚上了他的脸庞,从细腻皮肤上摩挲而过,苍白的手指仿佛染上几分暖色。她的长发落在他身上,目光太过炽热,从她的眼里燃进他的眼里,让他一瞬间忘记了要说的那些玩笑话。“皮肤。”贺思慕微微张开嘴唇,喃喃道。她的手沿着他的脸际一路抚过,然后移到他的嘴唇上,段胥的嘴唇薄且色泽浅淡,唇角天生微微上扬,含着三分笑意,柔软且温暖。“嘴唇。”指尖在唇上停留须臾,虚虚地一划移到鼻侧。她的眼睛灼灼发亮,说道:“呼吸。”然后她的手指慢慢向下,顺着他的脸侧向下扼住了他瘦瘦的脖子。段胥目不转睛地盯着贺思慕,整个人都松弛着不反抗,她的手也并没有收紧的意思。“脉搏。”她便像是一个初识世界的孩子般,一一说出她所感受到的所有东西。话音刚落,贺思慕突然俯身趴在了段胥胸膛上,她的侧脸贴着段胥单薄的单衣,段胥一瞬间整个人紧绷了起来。她静默无声地伏在他的胸膛上,仿佛时间冻结。片刻以后,她轻声笑起来抬眼看向他,那摄人心魄的美丽面容上写满了愉悦。“心跳。”段胥的眼眸微动,正在这时贺思慕凑近他,一字一句说出石破天惊之语。“咬我。”段胥愣了愣,他盯着贺思慕的表情,低低地重复道:“咬你?”“嗯,咬我的脖子。”贺思慕侧过脸去,露出她苍白的纤长的脖颈,漫不经心地发号施令。风从窗户的缝隙间透进屋里,惹得烛火轻跃,光线晦暗不明地落在她的脖子上。段胥沉默了一瞬,然后抬起头,上半身悬空。他一手抚着她脑后的长发,一手托着她的脸颊,张嘴不客气地,慢慢在她的脖子上咬了一口。没见血,但留了红印。贺思慕没有躲避,只是平静地轻声说道:“疼。”
她这句疼并没有多少柔弱的语气,比起她假扮贺小小时的可怜劲少了不知多少,却仿佛一个细小的冰碴子,轻微地刺了一下段胥的耳朵。和心。段胥的眼睫颤了颤。她浑然不觉地转过头来看向他,在呼吸相闻的距离里,她有些新奇地轻笑着说:“原来被我吃掉的那些人,死前是这种感觉。”世界竟然有这样神奇的面目。皮肤,嘴唇,呼吸。光滑、柔软、温暖。脉搏如同小钟,心跳仿佛小鼓。颤动而温热,娇弱而鲜活,滚烫仿佛血液沸腾。疼很微妙,是难受与不安的混合,是棱角分明的锋芒。而他托住她的头发时,他的脸颊蹭在她脖子上时,那种细微的与疼完全不同的难耐又是什么呢?所有这些都是,活着么?段胥深深地望着她,明朗地笑起来,眉眼弯弯道:“鬼王殿下,思慕,欢迎来到活人的世间。”片段二
贺思慕悠然地用手划过一个个摊铺的桌子,一边笑着一边向他们走来。她左手的风车开始飞快转动,阳光中和煦的春风自南方而来,掠过关河汹涌的河面,穿过亭台楼阁,经过这条宽阔的街,拂过她发梢的间隙,推动她手里彩色的小风车,发出呼啦呼啦的微弱声响。贺思慕张开了手臂,抬起头闭上眼睛,阳光熠熠生辉地洒在她的身上,风从她的背后吹得衣袂飞扬。段胥怔了怔。他突然想起来,在他杀死十五的那个时刻。十五那句你永远是怪物的诅咒回荡在他精疲力竭,疯狂而荒芜的脑海里,那种邪恶的兴奋和绝望攀附而上扼住他的喉咙。然后这个姑娘走向他,她拍拍他的脸,对他说——“醒醒。”这是这么多年里除了他自己之外,第一个,唯一一个,对他说“醒醒”的姑娘。如今她被这光明的春天推着走向他,仿佛在这个世间获得了无上的幸福。段胥定定地看着贺思慕,他突然笑起来,笑得胸膛颤抖,眉眼弯弯:“这个世间真有这么可爱吗?孟晚你看她,她怎么笑得这么傻呀。”孟晚有些怔忡地看着段胥。风把他的发带吹起,他笑颜明媚,如同春日里南都的海棠花开成海。段胥一向是很喜欢笑的,遇到好事也笑,遇到坏事也笑,很多时候孟晚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是否是真的开心。可是她遍寻自己的记忆,也找不出一个同段胥此刻一般,真心实意的快乐笑容。孟晚怔怔道:“舜息……你……”她还没问出那个问题时,贺思慕就已经走到了他们面前,她对孟晚悠然道:“孟校尉,你怎么还愣在这里呀,店家可是要钱呢。”孟晚尚未反应过来,段胥便把自己的钱袋拿出来递给孟晚,嘱咐她今天要赔的钱都从他这里出。孟晚问道:“舜息……这位姑娘是谁啊?”还不等段胥回答,贺思慕便替他回答了:“不是说了么?我叫十七,叫我十七就行。”段胥沉默一瞬,笑道:“十七?”“哎。”孟晚看了看这两人,便叹息一声转过身去付账了。贺思慕丝毫没有欠钱的负罪感,她拿着风车在原地转了两圈,道:“这就是风!”她显然还没能适应这具有感觉的,凡人一般身体,转了两圈而已就被路上的石头绊得踉跄两下。段胥立刻扶住她的手,而贺思慕泛红的手指于他的指缝间收紧,一根根手指交错,与他十指相扣。她似乎有了一个鲜活的身体,或许她的手现在是温暖的,不再像从前那样冰冷如寒风——她的温暖是从他的身体中而来。贺思慕则望着他们十指相扣的手,轻笑道:“我听说十指连心。”“嗯?”“那我是不是握住了你的心脏?”我是不是握住了你的心脏。她说得很轻巧,段胥知道她只是完全的好奇而已。他们的手指严丝合缝地交缠,他分明完全感觉不到,却又不是完全感觉不到。手一无所觉,然而震颤于心。那自她说出“疼”时刺在他心里的冰碴子终于融化,融入他的血液,成为他正在进行中的生命的一部分。段胥低眸一瞬,然后抬眼笑起来,明亮的眼睛含着一层光芒,他说道:“是啊。”也不知从何时开始,你便握住了,我的心脏。片段三
雨没有初时那么大,但仍然在淅淅沥沥地下着。南都街道上行人匆匆,时不时还有人疑惑地瞥一眼街中那撑着伞默默前行的年轻男子。他衣着华贵,手里还拿着一只糖人,虽然撑着伞但是浑身已然湿透,滴滴答答地往下淌水,他目光若有所思地落在前方不远的地上,看起来失魂落魄。但是年轻人的步子却很稳,遇到其他行人也自然地避让,又似乎没有走神,总之十分奇怪。段胥确实是在走神。他在想,刚刚离得如此遥远,他根本没看清贺思慕手上拿的是什么,更别说分辨出乌鸦的形状了,那只是他随便说出来搪塞的理由。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认出她来的。是啊,他是怎么认出来的?怎么在片刻之间在万千寻常陌生的皮囊里,认出其中寄居的灵魂?他认识这个灵魂也才不过半年。段胥没想明白,他又想到所有人都说遗忘是一件极其轻而易举的事情,或许有一天他两鬓斑白,到了父亲所说的,记不起青梅竹马的年纪。他还能在茫茫人海中一眼认出她来么?他没来由地觉得,他仍然能。或许那时候他再没有了任性妄为的资本,跑也跑不动了,老眼昏花,踉踉跄跄,发不出响亮的声音,也不知道能跟她说些什么。等到了那个时候,即便他认出了她来,还会像今天一样奋不顾身地追上去吗?他想了很久而后觉得,他仍然会这样。为什么?段胥走着走着,发现自己的脚前出现了一堵青砖墙,他愣了愣便扬起伞边向上看去,看见了爬满藤蔓的城墙,青翠得扎眼。他已经走到了城墙边缘。这条路到了尽头,再也避无可避。在这一刻仿佛天光乍明,那些纠缠了他许久的谜题终于水落石出醍醐灌顶。段胥突然笑起来,他大笑不止,浑身震颤,笑着笑着就丢了伞捂住了眼睛,在大雨中靠着墙慢慢矮下去。到两鬓斑白的时候,拄着拐杖去追一个人,这多么可笑啊?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滑稽的事情?他为什么会做这种蠢事?从少年到老年,从生到死,人生是很长的时间,他怎么能笃定他就会念念不忘?他是喜欢她,她是他第一个喜欢的姑娘,他甚至还弄不太清世间的喜欢该走向什么样的结局。她不过是第一个唤醒他的姑娘。不过是第一个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来接他的姑娘。第一个因为他而感觉到世间的美好和疼痛的姑娘。一个总是说狠话,但却从未真的动手伤他,甚至亲手喂药给他喝的姑娘。一个孤独又骄傲,不指望被任何人理解,不指望被想念和感谢,只是做着自己认为正确事情的姑娘。一个总是喊着段小狐狸,段胥,段舜息,说我会保护你,但是你不要喜欢我的姑娘。一个生命漫长,终将忘记他,却不能被他数十年光阴短暂的人生,所遗忘的姑娘。雨水从段胥捂着双目的指间滚落,混合着从指缝里渗出的水泽,嘀嗒地落在石砖地面上。这真是讽刺,他原本的心愿是要做一个正常人,摆脱天知晓的阴影,收敛锋芒控制撕扯他的情绪,学着像普通人一样生活。或者说是伪装成普通人那样生活。他很努力地去做这件事,但是如今一切都与他这个最初的心愿背道而驰,鬼王贺思慕成为了他新的心愿——最惊世骇俗的心愿。他不知道世间的喜欢该走向什么样的结局,然而他看见了自己的结局,他万般不认命,却在此刻认命。他们都说对了,也都说错了。这世上的确没有谁离了谁过不下去。但是他,非贺思慕不可。#往期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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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微博
From:梨瓜酥
评
论
区
03.0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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