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的选择与锤炼——高一必修上“词语积累与词语解释”单元教学举隅
万亚峰1
(1.江苏省南通市北城中学)
统编语文教材高一必修上册第八单元“词语积累与词语解释”是一个学习活动单元,对应的是“语言的积累、梳理与探究”任务群。该单元从词语的积累、词义的理解入手,最后归结于词语的选择、锤炼与运用。现代作家的经典作品是语言运用的典范,所以教材建议师生选择经典作家的作品片段,体会作家是如何选择“最恰当、最合适的语言”,是怎样运用不同感情色彩和语体色彩的词语进行精准表达的。
本文以两位经典作家为例,结合课内外文本,探究语言选择和运用的基本规律。
一、何谓“最恰当、最合适”?——以汪曾祺小说语言为例
教材指出,辨析词义是为了语言运用“最恰当、最合适”。最恰当要求准确,最合适要求最有表现力。笔者以汪曾祺的小说名篇为例,试作阐释。
1.所谓“最恰当”,其实基于词语选用的准确
汪曾祺非常重视语言的准确性。他的小说中,准确性往往体现在写景状物时,能够惟妙惟肖、神态毕现。
两个女儿,长得跟她娘像一个模子里托出来的。眼睛长得尤其像,白眼珠鸭蛋青,黑眼珠棋子黑,定神时如清水,闪动时像星星。浑身上下,头是头,脚是脚。头发滑滴滴的,衣服格挣挣的。——这里的风俗,十五六岁的姑娘就都梳上头了。这两个丫头,这一头的好头发,通红的发根,雪白的簪子!娘女三个去赶集,一集的人都朝她们望。(《受戒》)
外貌描写我们太熟悉了,但我们不得不佩服汪曾祺描写时词语的选择。“鸭蛋青”“棋子黑”,澄澈,醒目。“浑身上下,头是头,脚是脚”看起来像是废话,实际是写两位姑娘利索、干净。这是方言土语的奇妙功效。“滑滴滴”“格挣挣”,ABB式对称的叠音词,也收到了整齐、爽利的表达功效。姑娘美丽、干净、利索、可爱,形象呼之欲出。后面的衬托描写就显得不在话下了。
这些鱼鹰歇在木架上,一个一个都好像很兴奋,不停地鼓嗉子,扇翅膀,有点迫不及待的样子。管鹰的把篱子一摆,二十只鱼鹰扑通一齐钻进水里,不大一会接二连三的上来了。嘴里都叼着一条一尺多长的鱼,鱼不停地搏动。没有一只落空。有时两只鱼鹰合抬着一条大鱼。喝!这条大鳜鱼!烧出以后,哪里去找这样大的鱼盘来盛它呢?(《故乡人》)
这里的文字几乎都是照实写去,却那么生气勃勃,情趣盎然。“搏动”“合抬着”等词十分传神。更有“喝!这条大鳜鱼!”仿佛不经意的一声赞叹,却极具感人之力。——其实这段文字最好的是最后一句。而最后一句的“这样大的鱼盘”本是一个毫无特色的词语,却有着逼人的活力和趣味,为什么?非关形象生动、逼真传神,而是暴露了作者的童心童趣。作者已经想到了怎么烹调它,甚至想到了烹调好了用什么来盛它,这些孩子气的想法,不经意间流露出来,一定会拨动聪明的、有趣味的读者的心弦。
2.所谓“最合适”,其实基于词语的表现力
文学语言应是一种半透明的符号,其深层的意味往往就在不确定的含蓄与朦胧之中。
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穗。紫红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受戒》)
读这种文字,让人觉得活着是一件美好的事。
我们来看看汪曾祺的用词:“紫红色”“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通红的”,这些都是充满活力的鲜润的颜色,都是饱满的生命状态。最有意思的是“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这是典型的名词叠加式意象描绘法,在他笔下,连蚊子、蜘蛛都是可爱的。
最后一句“扑鲁鲁鲁”也值得玩味,一般来说,“扑鲁鲁”就够了(柳永用过这种技法“念去去,千里烟波……”),汪曾祺多用了一个“鲁”字,说明这只鸟动静特别大,特别有活力,翅膀扑腾的时间足够长。猜想作家在写这一段文字时,精力弥漫,面带调皮的微笑。
“准确”是词语选择的第一要求。“最恰当、最合适”则是“准确”基础上的更高要求。富有表现力的词语,不一定是运用了某种修辞手法或表现手法,可能是词类的活用,或者是特殊的语法结构,还有可能与音节的选择有关、与方言土语的选用有关,甚至与作家的情感、心理有关。因此,教师应指导学生真正进入文本,浸淫体会,多角度思考如何选择“最恰当、最合适”的词语。
二、怎样“利用词语的褒贬色彩表达自己的情感态度”?——以鲁迅杂文语言为例
教材上说,在特定的语境下,词语的感情色彩会发生转化,表达出更为复杂的情感。更进一步说,用感情色彩明显的词语表达爱憎,是普通作者的做法;高明的作家,常常是以自己的情感态度驾驭词语,赋予词语以情感色彩。笔者以鲁迅杂文为例进行探讨。
战士战死了的时候,苍蝇们所首先发见的是他的缺点和伤痕,嘬着,营营地叫着,以为得意,以为比死了的战士更英雄。但是战士已经战死了,不再来挥去他们。于是乎苍蝇们即更其营营地叫,自以为倒是不朽的声音,因为它们的完全,远在战士之上。(《战士和苍蝇》)
这里的战士,据鲁迅自己解释,是“指中山先生和民国元年前后殉国而反受奴才们讥笑糟蹋的先烈”,这里的“苍蝇”概括了社会上“奴才”的类型形象。鲁迅提取苍蝇的性能:逐臭的嗅觉特别灵敏,善于吸嘬秽物。苍蝇的可恶和卑劣之处,在于敏锐地发现死了的战士的“伤痕”而去嘬着污血,又自鸣得意。——奴才们污蔑战士,并自以为得意的形态,与苍蝇如出一辙。这样辛辣的笔触,这样敏锐的发现,这样犀利的讽刺,只有鲁迅能做到。
“苍蝇”在实际生活中,是肮脏、令人讨厌的,但也仅此而已。在鲁迅笔下,“苍蝇”则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因此,选择什么词,远不只是理解词义的问题,而是作家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在起作用,是作家敏锐的洞察力在起作用。
叭儿狗一名哈吧狗,南方却称为西洋狗了,但是,听说倒是中国的特产,……它却虽然是狗,又很像猫,折中,公允,调和,平正之状可掬,悠悠然摆出别个无不偏激,惟独自己得了“中庸之道”似的脸来。因此也就为阔人、太监、太太、小姐们所钟爱,……(《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
某些文人,忠于豢养他的主子,为主子奔走,替主子张目;而又装着公允、不偏不倚的嘴脸,他们是知识界里善于伪装,带有相当欺骗性的下流走狗。——从他们身上,一般人都会想到“狗”。用“狗”来形容他们,很正常。但是目光锐利的鲁迅,不满足于一般“狗”的特征,而准确、生动地抓住了“叭儿狗”的形象,赋予了中性词“叭儿狗”强烈的厌憎情感,揭示了这些无耻文人虚伪的嘴脸。
说一条“狗”“折中,公允,调和”,“悠悠然摆出”架势,得了“中庸之道”,这显然是作家主观感情的渲染。“叭儿狗”本来是一个中性词,但在鲁迅笔下,“叭儿狗”和社会上冒充公允的“走狗”变得“神似”起来,脱离了动物的特征,渗透了作家的主观感情,被塑造成个性化的具有社会和审美意义的艺术形象了。
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四十多个青年的血,洋溢在我的周围,使我艰于呼吸视听,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而此后几个所谓学者文人的阴险的论调,尤使我觉得悲哀。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献于逝者的灵前。(《记念刘和珍君》)
“并非人间”是极端否定式的评价,是对迫害学生的当局的最大讽刺。“所谓学者文人”是直接的贬抑,“阴险的论调”“出离愤怒”“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都是直接的呼之欲出的情感表达,不如此,不足以表达作者的无限悲愤。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将一对情感色彩相反的词矛盾地呈现,揭示了作者与无耻文人的云泥之别。
词语的感情色彩反映的是人对客观事物、现象的评价和态度,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也带有鲜明的民族个性。它是社会主客观因素作用于人的心理因素,心理因素又作用于语义的结果。客观世界发生变化,人们的主观意识也会发生变化,因而导致许多词语的感情色彩相应地发生变化。学生对词语静态的感情色彩容易掌握,但随着时代的变化或作者主观情感的变化,词语的感情色彩在临时语境中发生变化最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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